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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校园文明公约
1、习好要健康,不嗜烟酒和赌博;
2、交友要正当,不谈恋爱论哥们;
3、语言要文明,不说污言和秽语;
4、行为要端正,不打架斗殴耍流气;
5、仪表要庄重,不穿奇装和化妆;
6、生活要俭朴,不摆阔气乱花钱;
7、节约要厉行,不浪费粮食和水电;
8、公物要爱护,不损坏设施和备品;
9、卫生要保持,不随地吐痰扔杂物;
10、娱乐要高雅,不看黄书和音像。
日常文明用语
1、见面互相问--"您好";
2、分别彼此说--"再见";
3、没理忙说--"对不起";
4、得理谦让--"没关系";
5、路窄理让--"您先走";
6、穿过人群--"请借光" ;
7、求帮恳请--"多关照";
8、得助领情道--"谢谢";
9、受谢笑答--"别客气";
10、呼唤他人--"尊称谓"。
教室管理办法
1、各班对本班所使用的教室管理实行责任制,班级生活委员为责任人。
2、教室要统一布置,不得随意乱挂条幅、字画等。
3、清除教室内多余桌椅。
4、注意保持教室内卫生(包括节假日期间),并要随时保持教室地面、墙壁、桌椅、门窗、黑板等的清洁,有污迹要及时清除,书桌下面的地面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5、周六、周日要安排值日生值班,负责教室卫生清扫、保洁、节电、关窗户、锁门等。
6、要注意节电,白天要及时关灯(阴天除外),不允许在教学楼内使用充电器、电热杯等电器。各班要指定节电员负责监督上述事项。
7、不允许在教学楼内就餐或把餐具带回教室。
8、不允许在教室内做娱乐活动,如打球、打扑克等。
9、要爱护教室内一切设备,不得随意损坏,如有损坏按价赔偿,并及时上报,及时维修。
寝室电话管理规定
1、为保障同学们能够更好地使用电话,保持电话设备的完好,特制订本规定。
2、电话的保管由各寝室成员自己负责,如果在使用期间发生电话机损坏现象,由学生自己负责赔偿。学生毕业时由学生处按宿舍设备进行检查。
3、电话使用时间:
每日早5:30分~~晚9:30分(周五、周六晚延长至11:00),学生就寝后禁止使用。
4、关于违反电话使用时间的处理:
对于就寝后仍使用电话的同学,舍务老师要按时提醒,经三次警告仍不能按规定使用者,给予停止使用电话机处理,对于故意损坏电话及线路者,除按价赔偿外,还要处以罚款,直至纪律处分。
5、关于电话修理及保养:
电话维修由校办公室统一负责,电话出现故障须由本寝室成员报到校办公室维修,校办公室指派专人定期对电话进行检修。
学生电视管理暂行规定
为了丰富对学生的政治、思想、文化、专业等教育手段,全方位提高学生素质,学校为各班级配备了电视机,特制订收视管理暂行规定如下:
1、收视信号开关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控制,各班不得添加任何附件,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、内容统一收看电视节目,不得自行变更。
2、收视时间和内容
每日早操后~7:30分,可以收看早间新闻,周五15:00时后和周六、周日全天时间,班内可以自行收看,其内容可协商酌定。各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收视节目,如有违反,给予通报批评,三次以上者给予拆机处理。
3、各班电视机由本班妥善保管、正常使用。每班设三人管理小组,负责电视机的保管、组织收看、故障维修、人为损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赔偿事宜。
组长:由班主任负责,负全面责任。
组员:班长、团支书负责组织收看和纪律管理,掌管遥控器,负责开机、调台、关机、保养等。三人小组成员都必须尽职尽责。
4、全校师生人人必须爱护电视机。电视机必须由管理员专管专用,他人不得乱动。遥控器不得转借他人,如因转手他人而使电视机发生故障,要追究管理员的责任。电视机在使用中如发生人为损坏,由损坏者赔偿修理,查不出损坏者,由三人小组负责赔偿修理。如有故意损坏者,除如数赔偿修理外,还要给予严格的纪律处分并处罚金。
5、收视节目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秩序,不得喧哗、打闹或因收视内容分岐而发生争执、殴斗等,如有违纪,按学生管理有关条款严格处理。
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1、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床位居住,不得擅自变动,不准到异性宿舍逗留。
2、严守作息时间,按时起床、就餐,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寝。
3、实行值日制,任务明确,责任到人,坚持卫生清扫制度,保持室内清洁,摆放有序,窗明几净,四壁无尘。
4、宿舍布置要简朴、庄重、不乱贴、不乱钉、不乱挂,上课期间不准在室内晾衣服。
5、严禁吸烟、喝酒、玩麻将、赌博、跳舞、看不健康的书刊、搞低级下流的活动、在宿舍水房洗澡。
6、不准私自拉线接灯,外引电源和使用电器设备,使用酒精炉等炊具。
7、严禁在宿舍内焚烧废纸、泼脏水、堆垃圾、投杂物、随地吐痰、便溺。
8、统一熄灯后,不得使用蜡烛照明,不得有高音谈笑、娱乐、听收音机、洗漱等妨碍他人休息的行为。
9、上课期间宿舍实行封闭管理,学生不得擅自回寝室,特殊情况必须有学生处批条,并到舍务教师处登记。
10、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关灯、锁门,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,现金50元以上存入储蓄所。
11、学校每月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学生归寝情况,学生因故离寝要向班主任和学生处请假,休息日不归寝的同学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住宿请假登记簿,否则均以旷寝论处。
12、实行寝室长负责制,寝室长负责室内日常管理和安排卫生清扫工作,就寝前向值周检查人员如实报告就寝情况,否则以失职论处。
13、未经允许,不得私自留宿(含走读生),外来人进入宿舍,应持证件到学生处、舍务室登记。
14、每学期期末,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离校,并按要求封好宿舍。
15、爱护宿舍设备和备品,个人使用的床铺、柜若有损坏、丢失,由个人赔偿,公用物品如门窗丢失、损坏,找不到责任者时,由宿舍内集体赔偿和缴纳罚款。
16、要尊重和配合值班教师及值周生的工作,不准无理取闹,发生矛盾找教师解决。
7、学生处、学生会舍务部负责实施学生宿舍管理,并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创建"文明宿舍"竞赛活动,对获"文明宿舍"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。
18、毕业生离校时,宿舍验收不合格,按其具体情况,适当进行处罚。
课 堂 规 则
1、上课前,学生必须快速、安静地进入教室就座,等候教师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
2、上课前必须准备好本次课用的教材、工具书、笔记本、课堂作业和有关文具。
3、上课铃响,教师进入教室,班长喊"起立",全体同学必须快、静、齐地起立,向教师行注目礼,待教师走到讲台答礼后方能坐下。
4、上课后进入教室要喊"报告",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。上课时,未经教师批准,不得随意离开教室。
5、上课服饰要整洁,不要戴帽子、围巾,不要只穿内衣、拖鞋上课。
6、上课时精力集中,不得交谈、插话、做小动作、看无关的书刊。
7、学生回答教师的提问时,必须举手,经教师许可后起立发言,在教师允许后方可坐下。
8、课间值日生要擦黑板。
9、下课铃响教师说"下课"后,班长喊"起立",全体同学起立向老师致敬,教师允许后,方能有秩序地离开教室。
10、自觉遵守教学楼内的秩序,禁止在教室、走廊内拍球、蹦跳、大声喧哗、打闹、打口哨等。
11、学生上课均不准会客,不准传接电话,任何人不得借故私自将学生叫出教室外。
自 习 规 则
1、学生应按时到教室自习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无故缺习。
2、学习委员应严格检查自习出席情况,并如实登记,向学习部值周生汇报。
3、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自习,必须请假,并提出有关证明,否则一律按旷自习论处。
4、自习要保持安静,不得随意走动、高声谈笑、打扑克、下棋、织衣物、听音响等,要认真自学、做作业。
5、未经允许,不得擅自停止自习,或利用自习开会、搞其它社团活动。
6、校外实习班级必须上晚自习(学生处批准除外)。
7、自习期间不准随意出教室找人、寄信、打电话、买东西等。
8、晚自习后禁止出校门,擅自出门者,后果自负。
9、晚自习的管理由学生处负责检查,检查结果于第二天上揭示板并于周末交学生处汇总。
考 试 规 则
1、学生每学期要按教学计划规定参加考试、考查,如因重病不能参加者,提前二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,经教务主任批准方可缓考。
2、学生因病到教务处申请缓考者,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,否则不予办理。
3、学生在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场,在指定位置上坐好,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,成绩记零分,视其原因决定是否安排补考。
4、学生进入考场时,不准携带教材、讲义、资料、纸张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(主考教师允许携带的文具、工具书除外)。
5、要求独立回答问题,不许舞弊,对舞弊者监考教师有权令其退出考场,并在试卷上注明"违纪"字样,成绩按零分记载,取消其学期补考资格,情节严重者,给予纪律处分。监考教师提出违纪情节说明材料,考生写出书面检查材料,一并存查。
6、有下列情况者,不论是否达到作弊目的,均按作弊处理:
1)夹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、讲义、笔记、小抄者;
2)偷看他人考卷或他人递送本人考卷、小抄者;
3)替他人答卷,向他人递送本人考卷或小抄者;
4)与他人交头接耳并不听警告者;
5)哄闹考场、罢考及不交考卷者。
7、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,必须举手示意,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发问。
8、答完卷后,将卷纸翻扣在自已的桌面上,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、议论。考试时间一到,考生一律将试卷扣在桌面上,并立即退出考场。
9、凡参加补考的学生,提前到校办理补考手续后,方可补考。
学生实验规则
1、学生必须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上实验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2、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高声谈笑,不准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扔纸屑杂物等。
3、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和室内设施。
4、学生实验前做好预习,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,复习有关基础理论,并接受教师检查。
5、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,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,方可动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验。
6、实验中要仔细观察,认真记录各种实验数据,不许抄他人实验数据,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。
7、实验中要注意安全,使用仪器设备要遵守操作规程,并尽量节约水、电和其它消耗材料。
8、实验过程中出现事故时要保持冷静,快速采取措施,防止事故扩大,并注意保护现场,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。
9、实验后,请指导教师检查使用过的仪器设备,清扫实验场地,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10、凡损坏仪器、设备、器皿、工具或实验材料,超额消耗者,要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,填好报废单或写出损坏情况报告,指导教师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损坏具体情况及时处理。
11、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设备造成损坏者,由事故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,视其认识程度和情节轻重,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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